伴随着平板电视销量的增长,其售后维修引发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很多消费者在购买的平板电视出现质量问题与厂家交涉时才惊讶地发现“平板电视不在国家三包规定的限制范围内”。不得不面临主要零部件保修期限过短、产品维修费用过高、问题部件屡修不好等售后顽疾,同时也造成了部分消费者对平板电视的失望。
据了解,目前平板企业多是在国家对传统CRT电视的三包规定基础上自行制定的售后标准。而记者近日获悉,中国消费电子、家电产品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标准预计将于2007年5月出台,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更新换代太快也是麻烦”
当提到平板电视三包规定时,徐女士告诉记者,平板电视的更新速度很快,而一些配件往往因为“过时”就很难配到了,三包规定中能不能延长平板电视的保修时间,不用让消费者为了配件而“东奔西走”。
2003年,徐女士为客厅添置了一台42英寸LG等离子电视。徐女士说:“这台电视‘服役’了三年,倒是没出什么毛病,但是当初购买时厂家少给配了一根电视现,不能收看电视台的节目,只能看DVD,当时我询问厂家的时候,他们让我到销售点配,但是由于工作忙,一直没去。”等到一年后有空和厂家联系时,他们说:“这个型号已经过时太久,线需要到韩国去配,国内都没有这个配件。”
徐女士无奈地说,“没有配件,想修都修不了,几万元的电视机成了摆设。希望在平板电视三包中明确规定,厂家的维修备件要齐全。”
“呼吁更合理的售后标准”
阎先生家2006年夏天用6000元购买了一台国产某品牌的32英寸液晶电视。谁料随后的“数字液晶生活”还没享受几天,电视屏幕左右两侧就因为亮度不均各出现了一条垂直黑线。“厂家坚持说根据国家对液晶电视产品质量的规定,购机超过15天不能换机,只能更换屏幕。”王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也是那个时候才认真看了产品的保修承诺单,才知道平板电视尚无三包规定。”
随后厂家更换了电视屏幕,但好景不长,不久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直到第三次更换屏幕后,阎先生家的电视才总算能够“正常显示”。这次曲折的维修经历令阎先生十分感慨:“企业不应该拿国家对产品维修标准的最低指导性意见作为挡箭牌,逃避责任。在三包规定欠缺的背景下,相关协会和部门应当鼓励厂家制定高于最低标准的条款,尽多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