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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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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国家、省、市以及县质检所抽查发现的各种产品质量问题,近段时间,山东省沂南县质监局依照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加大了后处理工作力度:一是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产品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二是对产品质量严重问题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三是要求企业质量负责人认真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制订整改措施、提交整改报告;四是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有效提高产品质量;五是针对存在普遍性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的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共处理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16家,立案查处5起,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有效提高了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更加深入的推进了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作者:李兴梅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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