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理列入淘汰的有证燃煤锅炉。分批组织企业召开宣贯会,宣讲燃煤锅炉淘汰政策,通知企业列入淘汰且检验有效期到期的燃煤锅炉停止年度检验,责令企业严格按政府时限要求完成淘汰任务,引导企业淘汰、改造燃煤锅炉247台。
二是清理违规使用的无证燃煤锅炉。在核查整治方案名单的基础上,扩大清查范围,开展村(居)普查,以新塘为重点,对87条村(居)进行排查和走访,把大墩、坭紫等使用锅炉较多的村(居)列为重点清查对对象,强制拆除无证锅炉216台。
三是清理违规使用非淘汰类小型油炉。对存在安全隐患、资料不全的无证油炉,通过加强法规宣传、协助成本核算、积极引导教育的方式,推动更换更加清洁、成本更低的电炉或使用不纳入监管的30L以下油炉518台。
四是清理违规销售安装锅炉窝点。严打“黑安装”,从源头上杜绝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现象,对1家涉嫌“黑安装”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严打非法销售淘汰锅炉,对涉嫌回收销售属于淘汰范围煤炉的销售点进行突击检查,对查处的9台淘汰煤炉作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