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中国船级社编制的对营运船舶实施能效管理认证的规范。旨在建立船舶能效认证制度,建立船舶能效数据库,满足船东、船舶经营人、租船方、货主、港口、主管机关及其它相关方在船舶能效管理标准及船舶能效认证方面的要求。
规范共分为五章和附录:
第1章 总则
第2章 船舶能效管理体系—要求
第3章 船舶能效数据要求
第4章 能效认证
第5章 能效审核
附录
第1章介绍了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参考文件等,明确了申请与费用、责任及其限定、投诉与申诉、信息提供与保密等方面的内容。
第2章全面阐明了船舶能效管理体系的结构、要素及具体要求。
第3章明确了船舶能效数据的内容、要求,船舶能效数据的提交,以及船舶能效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要求。
第4章说明了能效认证的基本要求、能效认证签发的证书、证明书及有效期,以及认证证书的展期、失效、撤消和恢复等;
第5章阐明了能效审核的种类、周期及基本要求,审核的策划、步骤及要求,公司能效管理审核的内容和具体要求、船舶能效管理审核的内容和具体要求,船舶能效核查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附录中列出了第2章 能效管理体系-要求与ISM CODE、SO/DIS 50001、ISO14001、ISO9001的要素关系对照表,证明、证明书格式和能效数据报告格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