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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邑多措并举做好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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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确保获证食品企业保持取证条件及产品质量安全,山东省昌邑市质监局采取六大措施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档案。通过调查,摸清了生产企业规模、条件、产品质量状况,建立了电子信息档案,消除监管盲点,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提高企业自查能力。通过召开学习培训会、发放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指导获证企业开展自查,并印发“企业自查九条”,提高企业自查能力。通过自查,让企业自己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整改,提高企业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把好进货关和出货关,落实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措施。并要求企业在各项制度措施的执行过程中必须形成文字记录,作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

  四是做好年度审查工作。对全市辖区内获证食品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对获证企业进行年度审查,掌握企业生产情况,严格企业生产条件。

  五是加强违法生产查处。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及时受理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和投诉,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保持食品“打假”高压态势,对有违法行为的获证企业,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针对桶装饮用水、豆制品、糕点等区域性重点监管产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

作者:邢永江 李静 来源: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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