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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质监局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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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浙江省湖州市质监局紧紧围绕“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建设目标,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落实“三到位”、“两突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落实“三个到位”,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先后多次召开了局班子会议和职工大会,制定印发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方向,细化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坚持把依法行政与质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组织实施到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2010年底至2011年初举行了湖州市质监系统执法技能比武大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于2011年6月至7月,在全市质监系统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创建和“争当岗位能手”等劳动竞赛,在创先争优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二、落实“两个突出”,规范具体行政行为

  (一)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突出创新执法模式。一是推行说理式执法。今年全市质监系统全面实施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模式,成为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标杆。今年5月份,市法制办组织20多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在市局召开法制工作例会,湖州市局的说理式执法模式作为典型经验介绍,要求在全市推广。随后,市府办向省政府上报专报信息《湖州市推行“说理式”执法创新社会管理》得到葛慧君副省长的批示肯定。二是推行处罚案件约谈等系列制度。坚持量罚适当,坚持以纠正违法行为为主的执法原则,对于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的违法行为,实行首次发现以告知整改为主,寓服务于执法、寓教育于监督,打扶并举,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服务职能。今年湖州市局制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约谈制度》、《行政建议实施办法》和《行政告诫实施办法》等三个规定切实转变执法模式、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二)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突出完善监督机制。一是推行柔性执法,打扶并举。坚持量罚适当,坚持以纠正违法行为为主的执法原则,对于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危害的违法行为,实行首次发现以告知整改为主,寓服务于执法、寓教育于监督,打扶并举,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服务职能。二是实行案件回访,防患未然。对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主要是向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在办案中是否严格执法、按程序执法、是否存在违规执法、违规收费和违反政风行风方面制度的行为。同时,向当事人了解此次被处罚的感受,若有对处罚行为不理解的,向其做解释说明,让行政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案件回访工作的开展在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几年,湖州市局的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三是执法监督,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职权、程序、结果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聘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企业、媒体等18名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质监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的来信来访,将处理结果告知群众,使群众享有知情权;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公开案审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政府法制办、吴兴区人民法院、企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及行风监督员等参加,对案件审理进行现场评议,接受监督。四是畅通渠道,维护合法权益。湖州市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自2000年成立以来,始终以“热情服务、快速反应、有诉必接、有查必果”的工作原则,全力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的受理工作,努力做到让政府、社会和消费者满意。截止9月底,共受理咨询240件、投诉44件、举报47件,办结率100%,反馈率100%,满意率100%。办理市长热线19件,办结率100%,反馈率100%,满意率10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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