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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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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质监局、农委、史志档案办制定下发了《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泰州市将建立农产品从产到销的全部档案信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追本溯源。在及时实行产品召回或撤销,确保问题产品不上餐桌的同时,还可以发现和改进产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菜篮子”加设了一道新防线。

  以往,市场上如果发现不合格农产品,一般只能追查到其大概的生产区域。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必须在农产品生产、检测、监管、经营销售等各个流程建立档案。比如蔬菜基地,档案上要有产地环境,包括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等状况,另外蔬菜品种、名称、数量及来源须有详细记录,同时要写明使用过的农药、化肥的名称、产品标准、生产许可证号、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名称、采购日期、数量、用法、用量及使用、停用的日期等。此外,从事农产品加工、收购、销售的单位或个人,也应建立农产品经营档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档案,需如实记录样品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抽样日期、产地、批号、数量、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方法、检测机构或质检员姓名等。

  《办法》还规定,农产品档案要求分类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其保管期限为5年,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上网公开可公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蔡美萍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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