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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问题棉种害苦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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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大荔棉农因为购买了非法加工的转基因抗虫棉种,因种子不抗虫,影响到1600多公顷棉田的收成。农业专家在进行“田间纯度鉴定”时,所出具的鉴定报告遭到农户的质疑。最后经农业部门调查,并在新闻媒体近10个月的不懈追踪下,12月10日,一起并不复杂的假冒棉种坑农事件终于大白天下,认定了违法加工转基因抗虫棉种的事实,陕西省有关部门对参与造假的企业进行了重罚。但农民的损失至今无法得到补偿。

  如何健全种子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种子市场的监管?如何完善法制,将“三农”问题落到实处?对于有关部门来说,亡羊补牢犹未晚。

  假棉种春天种下了惶恐

  常言说,“春播一颗种,夏收万粒粮。”

  今年3月份,正值棉花播种季节,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埝桥镇韩壕村三组的棉农在播种棉花时发现,他们从乡棉绒厂购买的号称新一代双价转基因抗虫棉种“中棉所45”与别人在种子门市部买的同牌种子的外包装有区别,随即找到出售种子的乡棉绒厂反映,结果没人管。棉农们又与县政府联系,县领导让棉农找经销商商量。可是,农时不等人,急于播种的棉农不知如何是好。

  4月17日,记者接到反映,第一次赶到大荔县韩壕村。焦急的棉农拿出“中棉所45” 棉种的包装袋让记者看。经过对比,发现乡棉绒厂卖的“中棉所45”棉种包装袋颜色失真,图像模糊,两端平封,制作粗糙。记者设法联系到生产“中棉所45” 棉种的厂家——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科技贸易公司(简称中棉所科贸公司)在大荔县调查的人员。据他告诉记者,仅从外包装上就能看出这是假冒的“中棉所45”,真的“中棉所45”棉种外包装图案颜色鲜艳,图像清晰,两端封口呈锯齿状。

  他们3月初就发现大荔有假冒“中棉所45”的转基因抗虫棉种,专程从河南安阳赶到陕西渭南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收效甚微。接着他们又印制了一些《严正声明》,教棉农们学会识别假冒“中棉所45” 棉种。但不幸的是,有许多不知情的棉农还是把假冒“中棉所45”的棉种种到了地里。无奈,他们只好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

  在段家乡北湾村的棉农家中,记者看到了他们从乡棉绒厂购买的另一种转基因抗虫棉种“中棉所41”。袋子上标明的生产单位是新疆库尔勒新科种业有限公司,却没有印地址和电话号码,也没有农业部批准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只有(新)农种生许字(2001)第0029号,(陕)农经许字(2003)第0052号编号等字样。仅从外表上无地址、电话和编号来看,就说明这袋双价转基因抗虫棉种有问题。

  渭南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至少商标侵权已是事实,但他们的职权只负责处理“中棉所45” 棉种商标侵权问题,至于种子假到什么程度,则应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
记者在渭南市农业局采访时,农业执法办曹主任说,经销这批种子的杨凌中农种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中棉所41”、“中棉所45”在陕西地区的总代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而生产“中棉所41”、“中棉所45”的中棉所科贸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杨凌中农种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中棉所41、中棉所45)他们在陕西市场的总代理,但它在销售我们正牌种子的同时自己还制假,把我们的包装复制下来装上不知道什么种子。如果他搞的是低成本种子或是劣质种子,那危害就大了!”杨凌中农种业发展有限公司王副总经理也承认,他们销售的这批棉种不是产自河南安阳的厂家,部分棉种来自于种子集散地河南商丘。

  大荔县韩壕村三组现有村民100余户,500多口人,以种棉花维持生计,日常生活并不富裕。听说棉种有问题,有的棉农急得直落泪,有的棉农惶惑不安。部分棉农气愤地说:乡棉绒厂的人宣传说是优质棉种,一袋要卖28元钱。现在,我们把棉种都种到地里了,如果种子有问题,我们的损失可就大了!
记者在离开大荔时, 看到有的棉农地里的棉苗已经出芽,从外观上还很难看出长势的好坏。

  揭谜底知情人士如是说

  棉农发现的假冒棉种来自何处?假冒棉种的数量有多大?棉农究竟损失多少?这些还都是难解之谜。

  大荔县是陕西省的棉花主产区。去年渭南遭遇多年罕见的水灾,许多棉农都没能留下棉种,今年的棉种需求量很大。 据县种子站调查,90%的棉农没有预留棉种,当年全县棉种的需求量约在100万公斤左右。

  目前, 大荔县棉花种植上已经形成了以转基因抗虫棉“中棉所41”为主导品种的结构布局, 所以,今年全县仅“中棉所41” 棉种的缺口就在100万公斤左右,占今年全县棉种需求量的50%。“中棉所45”是“中棉所41”的改良品种,也有一定的需求量。

  大荔县政府在年初棉花播种前就曾经担忧:巨大的棉种需求和利益诱惑,会给棉花生产安全用种埋下很大地隐患。怕什么来什么,问题果然出现了。

  正在记者找不着采访头绪时,一位知情人进入了记者的视线,他给记者讲述了这批棉种的真实来源:实际上这批棉种是大荔县棉花公司经理和澄城县种子公司的一个人到新疆库尔勒购进的。棉种运回来后就进行了发芽试验,结果发芽率只有50%,达不到国家规定的75%以上的标准。后又经种子监测站试验也不合格,县棉花公司知道后就没有让种子监测站出具报告,转手给了杨凌中农种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杨凌中农种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拉到河南省新乡市进行加工脱绒包衣,后又运回西安市长安区分装,再反销回大荔县,由县棉花公司分布在12个乡镇的棉绒厂分销,让职工以“全面开花”的销售方式直销给棉农,也就是现在棉农手里的“中棉所41”、“中棉所45”。

  这之前大荔县棉花公司在没有育种和生产资格的情况下,曾擅自繁育了18万公斤转基因抗虫棉种99B,并在其下属的韦林棉绒厂脱绒加工分装,然后由棉绒厂职工包干销售到全县。政府部门在得知此事后,以罚款了事。至于棉农因此受到多大损害也无人过问。

  据了解,大荔县棉花公司棉绒厂售出的这批假冒“中棉所45” 棉种涉及该县埝桥、韦林、段家等十几个乡镇, 如果都下种的话,初步估计影响棉田达1000公顷,将殃及数千户棉农。

  大荔县种子管理站陈站长告诉记者,种子不同于普通商品,由于种子的特殊性,加之棉花种子检测时间长, 尤其是转基因抗虫棉种对检测设备要求高,目前,暂时无法鉴别,要确定某个棉种的优劣很难。造假者正是利用这一特点,乘机坑害农民。目前鉴别棉种优劣的做法是等棉花的植株、叶、枝、蕾、花、铃性状充分现出它应有的特征和特性后,再进行“田间纯度鉴定”。

  究“鉴定”一路追踪生疑窦

  5月1日,由省、市、县三级农业主管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赴大荔县埝桥镇韩壕村三组,在几户棉农的棉田里进行了勘验, 得出的结论是出苗率95%,情况良好。调查组在调查中并未提及假冒“中棉所41”、“中棉所45” 棉种的事。

  6月30日晚,陕西电视台在“新闻末班车”栏目中报道了此事,在当地棉农中引起很大反响。大荔县农业局很快与陕西省农业厅取得联系,希望依据有关规定对这批棉种的真伪做出认定。

  仲夏的大荔,棉田里一片郁郁葱葱。这时,棉花植株、叶、枝、蕾、花、铃的性状都已充分表现出来。7月14日,由陕西省种子管理站组织的专家来到大荔县埝桥镇韩壕村三组棉农的地里,对记者采访过的棉农李某、付某等家的棉田进行“田间纯度鉴定”。但当时, 李某、付某等不在现场。以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研究员杨某为组长的专家组在陕西省种子管理站执法科科长,也是这次鉴定专家之一的雷某带领下,来到指定的地块,采用五点取样法,逐块地进行植株纯度鉴定。

  鉴定结果很快出来了。结论为:出苗整齐、长势良好、品种特性突出、成铃率高、丰收在望。 田间纯度平均达97%,单株平均结铃4~5个,达到国家标准。

  事后,记者又专程邀请正在陕西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从事“中棉所41”、“中棉所45”的种植、推广和研究工作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棉花研究专家夏某到大荔县埝桥镇韩壕村三组李某、付某等3户棉农家的棉田里再次进行实地观察。

  在李某家的棉田里,夏某指着棉花说:“中棉所45的叶子颜色比这个深,果子夹角小, 果子上挺。而这个不上挺,所以不是中棉所45,也不是中棉所41,一看就是杂交株,也可能是99B。”看了付某家的棉田, 夏某认为和李某家的棉田情况基本一致, 田间纯度也就是80%。

  7月16日, 陕西省种子管理站向陕西省农业厅写出书面报告。 7月19日, 梁凤民厅长批示:“请种子管理站牵头约新闻媒体记者在一起沟通一下,同时要将鉴定结果与当地群众见面,以此教育、引导群众。”

  7月22日, 陕西省种子管理站向渭南市、大荔县农业局传达了梁凤民厅长的批示精神,要求基层农业部门“教育、引导群众要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事件似乎应该告一段落了,但大荔县棉农却就“田间纯度鉴定”再次提出了自己的疑问:1.陕西省种子管理站在做鉴定时为什么不通知当事人?2.专家们究竟是在哪块地里做的鉴定?3.真的转基因抗虫棉一株要结铃20个左右, 专家们依据什么标准说单株平均结铃4~5个就合格?4.生产厂家、公安部门都证明棉农买的种子有问题而陕西省种子管理站的人为什么就不闻不问?5.转基因棉种在大荔如此混乱,农业部门是怎么管理的?

  带着棉农的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这次“田间纯度鉴定”的组织者, 也是这次鉴定专家之一的陕西省种子管理站执法科雷科长。当记者问他是否清楚3户棉农棉田分布的情况时,雷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一个主管全省种子执法的科长,熟识农民的每一块地,实属不易。另一位参与鉴定的植保专家刘某说,“那天站长让我去,我就稀里糊涂地去了。老雷告诉我是哪块地我就到哪块地里看。你让我对号,我不知道。”参与鉴定的农技专家王某认为,“不需要把人叫来问这是不是他的地。”

  可是,农业部种子品质监督检测中心杨主任明确告诉记者:“做田间纯度鉴定时,棉农首先要承认调查的是他种的地,这是必须的。”农业部第28号令《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名单应当征求申请人和当事人的意见”。 第十条规定,“专家鉴定组进行现场鉴定时, 应当通知申请人及有关当事人到场”。 第十七条规定,违反鉴定程序,可能影响现场鉴定客观、公正的,现场鉴定无效。不知这次现场鉴定的专家们是不了解农业部第28号令,还是明知故犯。

  当记者采访有关田间纯度鉴定报告中提到“单株平均结铃4~5个”的问题时, 刘、王两位专家都否认曾统计过棉铃数。 当记者找到组织鉴定的陕西省种子管理站执法科雷某,提出希望看一下有专家签字的“田间纯度鉴定”的原件和原始数据时,雷找了半天始终拿不出来。据一位业内人士说,做田间纯度鉴定无需统计棉铃数,而此份田间纯度鉴定报告中这画蛇添足的一笔,恰好反映了该报告存在疑点。

  “抗虫棉”不用药就全喂虫子

  记者在渭南期间,先后与大荔县政府、农业局, 渭南市政府、农业局联系过,但这些部门不是推诿就是用那份“田间纯度鉴定”报告来搪塞。

  记者在渭南市农业局采访时,韩局长很坦诚地介绍了这次大荔县假棉种坑农事件的调查情况,并向记者提供了这次调查情况的书面报告。但在记者就要离开时, 渭南市政府一位副市长打来电话指示农业局,不要让记者带走任何文字东西。

  为了进一步了解真实情况,7月25日,记者来到受害较重的大荔县段家乡北湾村。

  在该村1组张某家的棉田里, 记者看到近半人高的棉株高低错落不齐,叶子大小不一,分不清是什么品种。部分叶面遍布虫眼,株间稀松的挂着几个棉桃。而一路之隔的另一块地里种的是真正的转基因抗虫棉, 棉株长势齐刷刷的, 叶子大小均匀, 叶面未见虫眼, 叶下棉桃很多,记者仔细数了其中一株,上面竟结了17个棉桃。地的主人高兴地说,这一株结的棉桃不是最多,真的中棉所41就是好。几个月来他只打过两次药, 棉花没有虫,很省事。

  记者来调查采访的消息不胫而走, 闻讯而来的群众纷纷向记者诉说着假种子给他们带来的“苦”。 张镜轩也是年初从段家乡棉绒厂买的写着“中棉所41”标识的双价转基因抗虫棉种,5月下旬,他忽然发现棉田里棉花叶子发黄还往下掉, 棉株结桃少,而且虫害多,别人10天半个月打一回药,他必须3天打一次,不然棉桃叶子就被棉铃虫吃光了,现在光打药他已花去了几百元。另一位村民张镜杰说, 别人好的转基因抗虫棉一株要结铃20多个,自己地里的棉花一株结四五个铃,减产已成定局。

  记者看到,种了假棉种的地里棉花长得参差不齐。埝桥镇韩壕村三组的李某告诉记者:今年的棉花长势不如往年,靠打药保住了一些收成。另一个棉户也有同感,他说:“今年的‘中棉所45’和去年的产量要相差一半。”付某干脆直言:“你看地里那样子,今年肯定减产,就不可能丰收!”

  在采访的路上,记者遇上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他背着喷雾器刚从地里打完虫子回来,大爷今年70多岁了,也是从棉绒厂买的种子,老人叹息着说:棉苗高的高、低的低,就是不结桃。地里虫子多得很,天天打药,不打药,虫子就把棉桃吃光了。抗虫棉不抗虫,真害人。

  假种案案子有果索赔无果

  8月31日, 农业部专门指派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有关负责人来陕指导、督办、调查此事。9月1日,联合调查组深入大荔,走访棉农, 实地查看棉田长势。经过近10天认真详细的调查,一起经过层层掩盖的造假坑农事件逐渐浮出水面。

  经调查,这次棉花种子案件涉及到杨凌中农种业发展有限公司、大荔县棉花公司、大荔县种子公司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棉花所大荔基地四家企业。杨凌中农种业发展有限公司私自从新疆调回了76000公斤毛棉籽,擅自加工包装成50020公斤转基因抗虫棉“中棉所41”、“中棉所45”棉种,后由大荔县棉花公司、澄城县种子公司将其中的38900公斤销售给棉农,剩余的11120公斤被有关部门查扣。这次造假共获违法所得606360元。

  调查中发现的转基因棉种99B是大荔县棉花公司、大荔县种子公司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棉花所大荔基地在无生产、检疫许可证的情况下,虚构了生产、检疫证号私自繁育了80公顷棉籽,收购了18万公斤籽棉,加工后得脱绒籽66490公斤,销售给棉农16755公斤, 剩余的卖给了油脂厂,从中非法获利48036.58元。

  在新闻媒体的不断追踪下,前后调查近3个月,陕西省农业厅才有了处理结果:对假冒商标,违法生产、加工、包装、销售转基因抗虫棉种的4家企业共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52756.58元、没收种子11092公斤、罚款439640元的行政处罚。

  调查报告认定,这次假棉花种子案件涉及棉田1608公顷,占大荔县棉花种植面积的5.2%,涉及棉农2581户。但是,在处理报告中,前次“田间纯度鉴定”专家组组长杨某率领的专家小组,再次鉴定后依然认为,涉案转基因棉种“品种真实, 田间纯度均符合国家棉花良种纯度标准”,预计产量“均高于或接近于该县平均单产水平”。这一结论意味着受损棉农将得不到任何补偿。

  农民棉花已经收了,造假者的款也罚了。可是,农民群众的损失谁来补偿?

  种子市场管理任重而道远,种源质量问题不但关乎农民利益,也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以农业为主的陕西经济来说,可不是一件小事情。

作者:王梅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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