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监委要求,山西检验检疫局结合认证市场的实际情况,制订管理体系认证行政监管检查实施方案,成效显著。一是由主管局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监管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管理体系认证行政监管检查工作。制定监督抽查计划,选取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二是采取由各分支局及业务处室对本辖区内的获证出口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登录“认证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系统”将检查结果上报,同时组成检查组重点对获证的出口危险品包装、出口机电和出口陶瓷生产企业按照检查记录表内容进行核查。三是针对认证机构未及时转化证书和监督审核,要求认证机构按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及时转化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