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百姓生命安危与身体健康,并直接影响着民族的健康发展。纵观国内外一些发达地区,对于食品安全都有着严格的标准要求,用规范来执行监管的职能职责,进而约束生产者的行为,在潜移默化中通过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执法环节的具体行为逐渐引导和指导老百姓的消费行为。食品产业链很长,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农牧、工商、卫生、商务、民委、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税务、环保、城管、劳动、教育等众多部门,在点多面大中,“五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杀猪的”;有的事情没人管,有的事情大家都掺和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国际上关于食品监管职能划分有三种认识。一是单一部门管理模式,这是防止出现农工商、产供销各环节中出现都管都不管的“模糊地带”,进而堵塞监管漏洞最好的办法。但由于产业链涉及的行业太多,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包打天下,所以这种理想状态目前还不可能实现;二是综合管理模式,即由一个部门牵头立法、预警,其他部门各司其职,我国支持这种模式的呼声较高,但国情决定实现这种模式难度很大;其三便是多部门管理模式,也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模式,我国正尝试理顺监管方式,因为食品安全归根结底是质量问题,质量不过关才会引发安全问题,其核心是标准化的建设与实施。
借鉴国外的食品生产与供应,在监管部门的严格标准化监管下,国家不断出台和升级各种类标准中,消费者是上帝的理念体现在只考虑个人喜好,无需再隔靴搔痒地强打肿脸充胖子的假充内行(没有那一个消费者可能成为消费者中的专家内行)。食品质量问题,从生产方面、从流通环节,分别用严格的法治化的标准规范与约束,在良好的标准化秩序中,一旦发生有不安全的食品出现,生产加工经营者所面临的是灭顶之灾。如此,很少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触犯雷区招灾引祸自取灭亡。
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目前赖以确保食品安全的标准化程度还佷低,一方面是标准本身的质量较低,另一方面是有的标准并没有严格执行,反映出法治环境和法制环节的缺陷。我国食品相关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四级构成。尽管也制订了包括各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在内的众多标准,但从不断暴露的食品安全案例来看,不少标准不能够适应现代生活发展的需求,标准“执行难”的问题还严重存在。其原因主要是标准分散交叉,缺乏协调机制。目前的各类食品标准分散于农业、质监、卫生等六七个部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QS”(质量安全)制度等,多种标准在市场上往来冲突,不仅百姓云里雾里,就连企业也不知就里。在政出多门、多头监管下,既有“谁都管不好”的局面,也出现了一些监管的“真空地带”,出了问题后,或互相推诿,或默不作声。这种局面必须尽快通过体制创新使之扭转。
时代呼唤运用法治和标准化来确保食品安全。看看国外,我们能够做的工作还有很多,食品安全法治化和标准化的路还很长。但是,只要我们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严格地依靠标准化,从生产的源头上将追求数量的观念转变为追求质量与安全的轨道上来;在加工与流通环节严把标准质量关口,各执法监管部门齐心合力完善和理顺监管体制,努力提升食品产业素质,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则体现现代文明的食品安全为期不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