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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质监局贯彻实施《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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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9月1日起,《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认证机构应当公正、独立和客观开展认证活动,建立质量体系、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布、审核控制、档案记录、认证人员管理等工作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认证范围、认证规则、收费标准和证书状况,确保认证过程和认证结果的客观、真实;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应对认证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办法还指出,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或结论严重失实的,国家认监委将撤销其批准证书和直接责任人的执业资格。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宿迁市沭阳质监局执法监管人员及时学习了《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积极准备各项措施,认真贯彻实施《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对认证机构在我县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行为,提高认证有效性,更好服务地方企业经济发展。

作者:章伟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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