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浙江省金华市已有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68082台,其中锅炉11453台、压力容器21276台、电梯22459台、起重机械9999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771辆、客运索道2条和游乐设施122台(套),涉及约1.6万家使用单位,另有约200万只气瓶和634千米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呈现出“多、广、散”的特点。多就是特种设备数量多,约占全省的十分之一左右,其中,电梯以年均19%左右的速度递增;广,就是从使用范围看,特种设备已被广泛使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第一、二、三产业及家庭均使用广泛;散,即特种设备使用主体的经济成分是多样化、多元化,在用特种设备不仅遍布在城镇中的工厂、宾馆、超市、家庭、公园,也有不少分散在农村作坊。
面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严峻形势,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日前,金华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五项措施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认识
文件提出,特种设备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同时,特种设备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金华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态势。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长,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今年“7•5”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梯事故发生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平安金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致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管理,乡镇日常监管,质监依法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杜绝和防止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任务
文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涉及多领域、多层次的特种设备安全重大事项;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做到分块负责,责任到人,确保能切实有效地承担起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管职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所在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文件还强调了质监、经信、教育、建设、水利、卫生、旅游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出了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
文件要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全面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特种设备安全“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基本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检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事故隐患整治率均达到100%,全面提升企业安全工作水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
文件强调,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把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电梯事故救援110联动机制,提高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要逐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的有效投入,保障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装备配置、隐患治理、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有效实施。要加强各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监管人员,防止产生“监管盲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推广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文件还就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监管以及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考核机制等问题进一步作了强调和明确。
五、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
文件提出,质监部门要推进锅炉、电梯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实现“确保安全、节能降耗”的双重目标。要积极组织开展1吨/小时以上工业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房安全与节能规范化建设、锅炉烟气余热利用新技术推广应用等节能工程,推进生产、使用环节的节能监管,建立完善高耗能特种设备市场准入机制。根据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和淘汰产品目录,引导企业选用节能型特种设备。节能主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要支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专项经费的保障和支持力度,并列入年度预算。要抓紧建设高耗能特种设备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加大装备、人才引进力度,配套完善能效测试实验室,全面提高节能检测技术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