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郯城县质监局开展的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郯城县明源水业有限公司因无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无食品生产许可证,被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生产。
开展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以来,该局领导得知该企业是郯城县供电公司下属企业,公司生产设备先进,水源水质很好,市场发展前景较好,企业基本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时,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将该企业列入重点扶持发展对象,安排分管领导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同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服务,指导企业改造厂房,帮助企业建立了检验检测实验室,完善了食品生产许可申报技术资料,指导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市局申请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目前该公司已取得山东省质监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企业饮用水产品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企业也取得了很好的效益。该公司张淄博经理对质监部门服务企业的做法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坚持依法生产,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继续扩大生产规模,拓展市场销售渠道,提升“彩虹牌”纯净水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