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生餐加工配送企业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辽宁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暑假开学后组织对全市23家学生餐加工配送企业(以下简称配餐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量化评价的方式,从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两个方面对配餐企业进行了综合量化评价。评价结果显示: 6家企业为优秀,12家企业为良好,3家企业为基本合格,2家企业为不合格。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良好企业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责令基本合格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合格企业停止经营。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学生餐加工配送企业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生餐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