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和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目前,数据统计和自查总结工作已圆满结束。
在自查过程中,全市各区县局对三年来的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案件办理、案件移送、案件协查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回顾,上报了十多项统计数据。自查结果表明,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系统的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基本建立,案件办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该立案不立案、该移送不移送、案件协查不认真不负责等现象,三年来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无一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被变更撤销。
在自查结束后,南京市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和省局检查组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