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紧急通知要求,请你单位于2月10日前,将经专家评审后,我委确定报送科技部的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另行通知),按要求将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并附项目主要研究内容(200字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同时电话确认电子邮箱的寄达情况,其中电子文档名称为项目名称,逾期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齐春辉,电话:010-82262903
电子邮箱:qich@sac.gov.cn
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日
附件:公益专项项目建议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