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介绍,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两打”专项行动中,广东质监部门发现广东中山市东升镇志斌豆腐加工店在加工中使用碱性橙Ⅱ。调查发现,其使用含有碱性橙Ⅱ的原料来源于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食品公司云峰商店。国家质检总局立即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湖北省质监局连夜追查有关企业。经查,云峰商店从湖北武昌区千家街肖长海商店进货三桶,标称为天津市染料化学工业公司第三厂出品,每桶三十五公斤,已销售八十五公斤,现场剩余二十公斤,销售流向是广东佛山和中山集贸市场。
碱性橙Ⅱ(Basic Orange Ⅱ) 是一种偶氮类碱性工业染料,俗名“王金黄”、“块黄”等,主要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及木制品的染色。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食品卫生法》未将其列入食品添加剂范围。
为确保豆制品的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各级质监部门立即开展豆制品企业专项整治。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迅速落实各项任务,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履行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卫生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