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安吉县召开建设质量强县工作常务会议。此次会议深入贯彻湖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11】28号)精神,结合安吉实际,就加快建设质量强县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了我局提交的《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
会议明确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三大战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质量技术支撑、质量诚信建设和质量分析评价四大体系,全面提升安吉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四大实体质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提出一系列相关量化指标。
会议出台了五大相关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安吉县政府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吉县质监局、县住建局、县发经委、县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安吉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把评奖范围逐步扩大到服务、工程、环保等领域;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四是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县政府质量强县考评体系和质量强镇(乡、街)考核办法,每年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质量建设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县政府通报全县,对质量强县建设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五是营造建设氛围。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