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中去,须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大力营造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制度带有根本性,要在提高制度制定科学性的前提下重点把握以下三点: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执行规章的责任感。要采取经常性教育和特色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制定系统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计划并抓好实施,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长效教育机制,使他们熟悉制度内容,领悟制度实质,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观念,不断增强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制度的信任感。要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科室、进家庭活动为载体,通过多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在全体职工中深入进行“制度观”教育,使制度理念逐步渗透到人们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念、道德标准以及思维方式、思维习惯之中,自觉按制度办事。三要从党风抓起,增强反腐倡廉的使命感。要把党风建设作为重要使命来履行,作为首要任务来贯彻,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有力打击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潜规则”,进而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努力形成遵守制度为荣、违反制度为耻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反腐倡廉制度能否得到执行,关键在领导、关键在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反腐倡廉制度约束和规范的对象,必须牢固树立制度权威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把制度当作最高原则,不能变通,没有例外,自觉带头按规矩办事。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平等意识,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执行制度上以身作则,不搞任何特殊;要牢固树立制度约束权力意识,自觉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规范的轨道。
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中,充分履行职责,督促制度落实。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等方式,随时掌握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惩防体系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着力抓好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切实发挥好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加大新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的力度,注重“网络反腐”等新型监督的研判,积极回应热点网络舆情,探索全社会综合监督制度执行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一要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追究。把能否维护、落实反腐倡廉制度,作为机关工作人员评优、晋级、升职的重要依据,把是否尊重制度、是否按制度办事、是否依制度管理、是否善于制度创新,作为评价干部的标准,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形成一套责任追究的奖惩机制,尤其是对带头干扰破坏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二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制度执行不力的追究力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落实反腐倡廉制度中的责任,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的制度执行力不强,就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要加强对变通制度、打擦边球行为的追究。针对有的部门和领导在制度执行中,有利的执行,无利的不执行,变通制度、打擦边球的行为,要及时指出,不能因小而不追究,也不能以罚代究,必须把各项制度落实中的责任追究与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机结合起来,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菏泽检验检疫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