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湖南省株洲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农业发字[2011]41号)和醴政办发关于印发《醴陵市2011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醴政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醴陵市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行动主要有六项内容。
一是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重点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查处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高残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突出检查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高毒农药购销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是1-8月份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管检测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农产品农残常态监测点的监管抽检及各基地、市场农产品农残抽检情况。
三是农业生产档案的建立情况。重点检查生产档案的内容是否完整。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签订情况。重点检查承诺书的签订和诚信制度推广情况。
五是农产品基地准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醴陵农产品基地准出编码使用和农残抽检合格胶带使用情况,以及醴陵农产品基地准出制度的推广情况。
六是农业环境污染情况。主要检查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水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农业污染事件,包括“三废”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经过领导小组成员仔细检查,未发现该市有在农产品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高残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基地农产品农残抽检合格率为100%,农业安全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