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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全方位”与“多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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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全方位”与“多角度”

——确保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的思考
 

  近日,上海洋山口岸首次查获一批多聚磷酸盐超标的冻格陵兰庸鲽鱼头,目前已按要求实施退运处理。当前,国际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作为一线检验检疫人员,对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也有一些新的看法。
 

  一、检验检疫机构应通过各种渠道切实掌握国外正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
 

  目前,食品工业发展日趋成熟,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食品工业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适量的食品添加剂对提高食品质量有一定帮助,但是若违规添加或者超量添加某些食品添加剂则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甚至死亡。检验检疫机构在对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过程中应该非常重视对食品添加剂的检测,但由于食品添加剂种类很多,没有目的性的检测无异于大海捞针,效果也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掌握国外正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这样在对进口食品检测食品添加剂的过程中才能保证检测有的放矢,检测效果才能大大增加。同时,检验检疫机构也应该针对不同食品的特点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重点检测的食品添加剂种类。例如:冷冻的肉类以及水产品的运输时间长,全程需要冷冻保存,在这样的保存条件下不利于细菌的滋生,但货物的水分含量会造成一定的损耗,所以在检测过程中检验检疫机构就应该重点关注保湿剂类的食品添加剂。冰鲜的肉类及水产品的特点在于保存温度处于0℃~4℃且运输时间较短,在这种保存条件下检验检疫机构就应重点关注抑菌剂类和保鲜剂类的食品添加剂检测。
 

  二、检验检疫机构应在现行条件下加强对国外生产商的控制
 

  进口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控制源头在国外,在现行条件下检验检疫通过对国外生产商备案,对特殊商品进行准入审批等制度可以对国外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在某些情况下检验检疫机构还可以派员至国外生产厂商处对其生产环境进行考察,确保其产品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符合我国标准要求。
 

  三、检验检疫机构应积极推动国家标准建设
 

  检验检疫机构作为国家进口食品的把关机构,可以收集到大量的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数据和信息,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整理以后,检验检疫机构应该积极参加到推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中去,首先可以体现检验检疫技术把关的职能,其次可以完善我国标准体系,对推动我国整体食品安全可以作出检验检疫应有的贡献。
 

  四、检验检疫机构应该持续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
 

  检验检疫机构的实验室检测能力是检验检疫机构技术实力的体现,食品添加剂工业发展必然会带动一些新的食品添加剂产生,作为检验检疫机构技术实力的体系,中心实验室应该持续加强检测能力,确保能对最新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检测,保障进口食品的安全。
 

  五、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监控体系
 

  风险预警系统:检验检疫机构应依托自身的有利条件对国外生产商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数据进行收集和评估。通过对收集的数据分析,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一旦食品添加剂发生重大变化时通过风险预警系统就可以对相关产品进行重点关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我国食品安全。
 

  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国外食品添加剂爆发重大事故,检验检疫机构应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该机制应包括:暂停有风险产品进口,对已进口的产品实施封存、召回、销毁、退运等措施。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对有风险的食品加强检测强度,从而确保我国食品安全。
 

  长效监控体系:当国外企业或向相应机构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后重新向我国出口食品时,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应对该国进行长时间有效的监控以确保进口至我国的食品是安全的。同时通过长效监控体系获得的数据可以对风险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进行相关的补充,从而使风险预警系统、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监控体系成为一个整体,环环相扣,相互支持。

作者:蒋羽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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