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临近,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节日食品安全,山东省即墨市质监局采取“121”工作法,即“一强化、二严抓、一控制”,进一步规范月饼生产企业。
“一强化”就是强化月饼企业准入制度。对新办证企业和换证企业在现场审核时暴露出的问题,我局安排监管人员积极指导企业进行整改,特别是针对企业化验员操作不熟练的问题,我局充分利用质检所的技术优势,免费进行培训。企业整改结束后,我局一把手亲自到企业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上报材料。
“二严抓”就是严抓原材料入厂验收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在监督检查中,通过检查企业进货记录与企业存放的原辅料,督促企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保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我局主要对企业原始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检验设备及化学试剂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做到批批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一控制”就是控制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我局把企业添加剂使用作为监管的重点,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人配比、专人领用,对食品添加剂的购置和使用必须建立专门台账。
通过“121”工作法,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了企业的守法意识,督促了企业生产合格、安全的食品,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