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山东省胶南市质监局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监管的三个“重点”,即重点企业、重点食品、重点监管的监管力度,助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重点”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定点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制度;针对各自的产品特点,采取相关措施,做到采购源头可查,销售流向可查,便于食品安全监管。
二、“重点”查重点产品。建立分类管理、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发现违规生产的企业立即责令整改;加大对饮用水、肉食品、粮油、米、面等关系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排查,对国家、省、市三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三、“重点”查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问题环节质量安全责任重大的实际,着力查找和解决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制度不完善、监管有效性不高等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监管、执法、检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