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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兰山区召开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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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质监分局召开了临沂市规模以上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山东省临沂市质监局副局长吴东昌、兰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季维良、兰山区人大副主任杨忠森、兰山区政协副主席孙汉富、兰山区食安委办公室主任、兰山区药监局局长赵燮等出席会议,兰山区6名质量信息员及临沂电台、兰山电视台等市、兰山区媒体应邀参加。会议由临沂市质监局食品科科长王家宾主持。兰山区7家规模以上食品企业法人作了履责报告,11家企业法人观摩学习。

  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食品安全警示片》,季维良副区长在随后的动员讲话中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严格依法组织生产,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质量水平,把《食品安全法》对企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监管部门要从注重监管向监管与服务并举、以服务为主转变,将监管寓于服务之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支持质监工作的良好氛围。

  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三维油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朱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分别进行了履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监管人员根据会前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情况,对各企业逐一现场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

  临沂焙烤商会会长巩大勇代表商会发言,表示将充分发挥协会自律作用,协助监督部门督促企业自觉依照食品相关法律及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对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掺杂掺假、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添加物质等行为,及时与质监部门沟通,以便查处,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影响整个行业的形象。

  吴东昌副局长在听取报告后作重要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结合当前形势,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二是认真履责,企业要承担起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要落实企业法人履责报告的内容,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

  最后,王家宾科长在会上作总结讲话,要求企业深刻领会吴东昌副局长和季维良副区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障。
作者:马凯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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