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针对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监管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省各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部署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整治任务层层抓,监管责任层层落实。
二是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各地监管部门按照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对辖区内大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医院、建筑工地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截至2011年7月底,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5736人次,监督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53894家次,未发现含“瘦肉精”的肉及肉制品。
三是积极开展监督抽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监测工作,重点对大中型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经营的肉及肉制品进行监督抽检,目前首批50个样品已送实验室检验。
四是严厉打击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有效针对餐饮服务单位涉及肉制品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进行打击,截至目前未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涉及肉及肉制品非法添加的违法行为。
五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召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在当地主流媒体或政府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