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锦湖轮胎推出召回30余万条因违规生产的轮胎计划以来,便遭到了消费者与各界人士的批判。有网友发现,有些批次竟然是节假日生产的,这期间厂家产能最低甚至停产,锦湖召回的态度引发质疑和声讨。
“锦湖轮胎的召回是主动,但其召回义务是法定的。”参与锦湖轮胎召回过程的黄进律师说,按照3C认证的相关条例规定,锦湖轮胎的产品如果没有持续维持认证时的状态的话,将会受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处罚。
据了解,锦湖轮胎本次仅召回2008年第22周之后生产的轮胎,对于在天津、南京、长春三地设有工厂,年产能2000万条的锦湖轮胎来说,3年生产的轮胎在6000万条左右,本次召回仅涉及30万条,占总量的0.5%,占天津工厂的1.5%。对于如此之少的数字,消费者开始质疑锦湖轮胎的召回诚意了。
“由于轮胎产品的质量将涉及人身安全问题,因此,锦湖轮胎的问题轮胎一旦被国家检查出来,那么,如果按照食品处罚条例来计算的话,假设锦湖轮胎在2008年至今这3年中国内销售额达80亿元,处罚的费用以10~20倍计算,则应罚款800亿元到1600亿元。这还不算没收生产设备、工具和原材料的费用。”黄进律师说,如果锦湖轮胎拿不出罚款的话,可以追到其在韩国的集团公司上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