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昌乐县质监局组织对全县电梯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旨在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电梯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吃下“定心丸”。
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了注册登记、是否进行定期检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者电梯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是否签订了维保合同、维保单位是否按每半月一次的频率进行维保及每次维保是否按照要求的每个项目逐个进行了检查维修。检查中发现,因前期电梯事故的频发,电梯使用单位都比较重视电梯的安全使用,但是还是有部分单位存在管理方面的不足,电梯超期未检等情况,对此,昌乐局工作人员给予详细说明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管理的重要性介绍,突出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电梯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本次行动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检查单位54家,检查电梯152台,发现并整改隐患5项,立案查处案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