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卫生规范》7月执行,加强禁用物质、染发剂等原料的规定
25日,卫生部发布通知指出,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正式公布的新规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大致相同,只是对一些细节作了修改。
业界分析,该新规明显加强了禁用物质、染发剂等原料方面的规定,但原料管理体制仍需完善。
新规对原料管理要求更严格
据了解,相比于2002年版,今年的新规在原料方面的规定更细更严格。对此,广东省疾控中心、卫生部化妆品专家杜达安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颁布,说明了化妆品行业法律意识的进步,尤其是原料管理方面。
虽然禁用成分的增加会对化妆品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不少化妆品生产企业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新规的正式公布均表示欢迎。广东采诗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林镇才认为,新规对化妆品行业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尤其要求企业在选择和使用原料时更慎重,而这对行业的健康发展是利好。
专家检测方法落后执行较难
继SKII“金属门”后,日前沸沸扬扬的“迪豆含违禁物”事件又让化妆品成分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而事实上,2002年版的《化妆品卫生规范》就明确规定,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包括氯霉素在内的各种抗菌素原料。
对此,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齐昆鹏表示,目前我国对化妆品的检测方式相对比较落后,对新规中许多禁用成分都没有相关的检测方法,所以执行起来将有一定的难度。
杜达安也指出,虽然新规对于化妆品的禁用成分有了更严格详细的规定,但每样化妆品都进行全部检测是不实际的,所以关键还在于化妆品行业管理模式要加强,特别是企业自律性的加强。
业界原料登记制度有待建立
业界人士指出,除了要对化妆品禁用成分作细化规定外,还有必要建立化妆品原料登记制度,从源头上对化妆品质量进行管理。
业内人士冯先生指出,目前国家对企业购买化妆品原料没有标准,有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购买质量低劣的原料。“比如在祛痘产品上,添加氯霉素是一件很普遍的事,而且工业酒精也是祛痘、祛粉刺类产品经常使用的,所以要加强化妆品原料的监管。”国际化妆品(亚太)联合研究发展中心执行董事助理梁祖辉透露,对于原料的管理,国外实行原料登记制,原料入厂前都必须有技术证明、检测证明等相关的文件,一旦原料出现问题,就可追溯到原料商。而国内的化妆品企业一般都没有向原料商索要证明,也很少对原料进行检测。
据悉,全国化妆品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正在筹备建立“原料备案制”,计划在化妆品原料商中建立联盟,由化妆品检测中心对其原料出具相关检测证明,然后到广东省药监局进行备案,这种做法将有效地对化妆品原料进行管理。
化妆品新规变化内容
●禁用化学物质由此前400余种增至1286种
●将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染发剂原料名单》纳入到规范的限用原料名单中
●对着色剂、染发剂等的部分原料进行调整,如主要原料苯二胺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1.5%
●增加了几种新的禁限用原料的检测方法
●增加了两种防晒化妆品UVA防晒效果评价方法:人体法和仪器法
●增加了防晒产品防水功能的测定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