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主办的《视点》杂志最新一期推出题为《飞利浦的远东阴谋》的特别报道。全文如下:
【原编者按:继长达12年的彩电反倾销诉讼之后,去年以来,飞利浦又一手泡制了欧盟对中国节能灯的反倾销调查。
把中国节能灯企业逼上绝路之后,飞利浦又扮演救世主的角色愿意为中国反倾销应诉提供法律援助,既整我们又假惺惺地帮我们,飞利浦演的哪出戏?
飞利浦在中国已有32家企业,一方面是对中国市场的大力开拓,一方面又对中国产品竭力封杀,两种行为出自一家之手,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那就是欲以高额反倾销锐将中国产品赶出欧洲市场,从而奠定自己的霸主地位。】
飞利浦的远东阴谋
在彩电反倾销的呐喊声中,或许谁也没有注意到围绕毫不起眼的节能灯所涌动的暗流。中国节能灯生产厂家怎么也闹不明白,国内市场一夜之间冒出个大买家,甚至把库存产品都抢购一空。然而来自欧洲市场的信息则是一番之与形成强烈反差的景象:欧洲节能灯市场,被飞利浦占尽风头,价格也比中国低,于是一场欧洲市场节能灯保卫战拉开帷幕。而这场战争各方使用的唯一武器便是降价,这是继彩电之后的又一场价格大战,正当中国节能灯为保住欧洲市场而频频降价时,一纸反倾销诉讼,把中国节能灯生产企业搞懵了,因为起诉他们的是他们熟悉的节能灯的发明者飞利浦公司。
正是由于飞利浦的精心策划,欧盟对中国的彩电和节能灯发起了反倾销调查,致使中国的彩电不能进入欧盟市场,节能灯也面临被赶走的命运。形势危急之际,中国企业恍然大悟,决心联合起来,共同御敌。
2000年8月7日,7个彩电企业、两个节能灯企业的代表以及部分法学家、经济学家、律师联合宣言。呼吁全社会重视中国产品遭到外国近400起倾销指控的现实,鼓励遭到指控的企业积极应诉。
是什么原因,促使这些企业家们在同一份宣言上签名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遭遇到了一个共同的敌人:荷兰飞利浦电子集团。
封杀中国彩电,飞利浦作急先锋
从1988年开始,欧盟对来自中国的彩电立案反倾销,征收的税率从15.3%,到28.8%,又到25.6%,最后达到44.6%,致使中国出口欧洲的彩电逐年减少,最后完全被赶出欧洲市场。这一过程持续了12年之久。
2000年4月2日,欧盟向中国彩电征收的44.6%的高额反倾销税到期。按照欧盟的有关法律,如果欧盟起诉方于2000年1月2日前不提出日落复审,则这项导致中国彩电长期不能出口欧洲的税率将会自动停止。
4月2日过后,从欧盟委员会传来消息,欧盟彩电企业赶在2000年1月2日前提出日落复审,要求维持对中国彩电的44.6%的高额反倾销税。
虽然欧盟起诉方提出日落复审没有出乎人们的意料,但是对于熟悉此案内情的中方有关人员来说,心中颇不是滋味。因为,欧盟起诉企业中,有一家中国人非常熟悉的企业,这就是飞利浦公司。
从1985年飞利浦在中国的第一家合资企业建立,至今15年,飞利浦已在中国建立独资、合资企业32个,投资超过10亿美元,在中国的电子市场上占据了可观的份额。
同样的,在长达12年的驱逐中国彩电的诉讼中,飞利浦也是最主要的起诉方。
一方面是对中国产品的竭力封杀,另一方面是对中国市场的大力开拓,这样两种行为由同一家公司做出来,给人的感觉只有一点,那就是飞利浦里外占便宜。
彩电案尚未结束,在封杀中国节能灯的诉讼中,飞利浦又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
封杀中国节能灯,飞利浦借刀杀人!
2000年5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接受三家欧盟节能灯厂家于4月4日提出的诉讼,对来自中国的节能灯进行反倾销调查。无独有偶,在三家起诉企业中,飞利浦又出现了。
中国的节能灯厂家愤怒了,因为他们最清楚,飞利浦在这场诉论中,担当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从去年开始,飞利浦公司从中国部分厂商那里大量收购明显低于国家质量标准的节能灯,打上飞利浦的商标后低价销往欧洲。为保住欧洲市场,中国厂商被迫频频压价,之后飞利浦反手一击,对来自中国的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
有关人士分析说,假如此次应诉中国企业失败,那么飞利浦将成为最大的赢家,中国节能灯企业则几乎面临灭顶之灾。飞利浦这一招“借刀杀人”之计,阴险之极,让中国节能灯企业怒不可遏。
飞利浦是节能灯的发明者,但是这个发明者却在其后的产品开发中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倒是中国的产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成本下降,样式繁多,深受消费者喜爱。
上海德士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戴培钧告诉记者,飞利浦早先生产的电子节能灯,单是电子镇流器就有50余只电子元器件组成,直到1999年,飞利浦推出ECOTONE系列产品,其电子镇流器仍有40余只电子元器件。而中国生产的节能灯,电子镇流器只用20余只元器件,同样达到了欧盟产品的技术性能标准。由于中国产品成本低,价格相对就便宜。戴经理以德国市场为例说,飞利浦节能灯的售价接近20马克,中国产品只是其价格的一半甚至更低。
戴培钧说,市场经济是无情的,消费者总是喜欢价廉物美的商品,飞利浦不去设法降低产品成本,致使产品价格居高不下,它不从自身找原因,反倒怪罪起中国企业来,这是本末倒置。
深圳中电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刚告诉记者,节能灯作为一种绿色产品,得到欧盟官方的大力扶持,由于中国这方面的市场尚未成熟,于是大量中国产品就出口到了欧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的产品越来越有竞争力,许多品种是独一无二的,飞利浦根本不生产。
但是飞利浦似乎没有认真考虑过为何在市场中竞争不过中国产品,面对日益困难的局面,它首先想到了利用法律武器将中国产品赶出欧盟。
深圳中电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刚告诉记者,近几年来,飞利浦及另一家德国厂商西凡尼亚一直在向中国的节能灯厂家收购产品,去年开始,这种收购突然起了变化,不仅量大了,而且质量要求极低,价格也很低。
陈刚说,节能灯是有质量标准的,中国规定的标准是5000小时,大部分厂家完全有能力做到。以中电照明有限公司来说,即使不用特别把关,该公司生产的节能灯寿命也会超过8000小时。但是据业内人士透露,去年飞利浦向中国厂商收购节能灯,要求寿命只有2000到3000小时。陈刚说,去年年初飞利浦公司也找到了中电照明,中电照明拒绝了飞利浦的订货要求。
飞利浦在收购中将价格压至最低,挑起了中国厂商的激烈竞争。许多中国厂家为了获得飞利浦及西凡尼亚的订单,竞相以微利报价,从而导致了中国节能灯市场价格严重下滑。
飞利浦收购的产品,百分百是中国造,但在灯体和包装上却大大方方地印上飞利浦商标,只有一行极小的字表明是中国制造,然后飞利浦利用中国某进出口集团作为出口商,协助其将节能灯销往欧盟。
飞利浦此举有两大作用,第一,用质量更低,价格也更低的中国造产品在欧盟市场上排挤其他中国产品,从而扩大市场占有率。第二,由于其产品是通过中国的进出口集团作代理,欧盟有关机构就可以轻易获得中国节能灯低价倾销欧盟的海关证据。
当然,飞利浦此举还有更恶劣的影响,就是大量的中国厂商为了同飞利浦竞争,被迫压低价格,欧盟市场上的中国节能灯,爆发了一场空前激烈的价格战。
中国企业焦头烂额的时候,飞利浦早已伙同其它厂商,从从容容地收集着中国节能灯倾销的证据,然后突然给中国节能灯企业致命一击。
飞利浦及西凡尼亚在中国大肆收购节能灯的时候,许多中国企业意识到,中国人被飞利浦“玩”了,浙江某厂家在接受了飞利浦的订单后也感觉到,这些订单“不怀好意”,但是明明知道是个套,还是有人往里钻。不过,当时大家大多认为飞利浦只是种用中国产品从中渔利,很少有人想到,飞利浦还会祭出反倾销这一招。
亡羊补牢,飞利浦端来有毒的饭
这么多年来,飞利浦的产品在普通百姓中总有较好的信誉,许多人知道“让我们做得更好”这句飞利浦名言。
从4月下旬开始,中国部分媒体开始就飞利浦参与封杀中国产品一事进行报道,严词批评飞利浦的所作所为,相关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这下飞利浦慌了,它意识到如果再这样下去,其品牌形象将严重受损,进而威胁其在中国的业务。为此,飞利浦采取了两项措施挽回影响。第一,与相关媒体进行沟通;第二,对中国彩电、节能灯企业表达善意。
6月9日,飞利浦电子集团行政副总裁兼东亚区主席总裁韦达浩先生、飞利浦照明总裁兼主席邓达世先生、飞利浦照明高级副总裁胡克明先生、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副总裁许少玲女士汇集北京,专门约见长期关注飞利浦事件的本文作者,介绍了飞利浦在反倾销案中的立场及处境。
在双方的交谈中,笔者了解到,飞利浦作为节能灯的发明者,目前已经具备生产寿命为6万小时产品的能力,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飞利浦每年向中国厂商采购1500万只节能灯,并且要求产品的寿命为3000小时,低于中国的国家标准。
在回答记者关于为什么要节能灯寿命有3000小时即可的问题时时,飞利浦照明总裁邓达士说,不同的用户对产品有不同的要求,一些商业用户如机场、饭店要求产品寿命要高一些,一般要达到6000-8000小时,因为更换灯具需要人力,这是一种成本,节能灯寿命长一些会节省这样的成本。而作为普通家庭的消费者,灯具是自己更换,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这些消费者更注重产品的价格,一般来讲,他们的需求是3000小时,为了满足普通消费者在价格方面的要求,飞利浦将产品的寿命定在了3000小时。
飞利浦本想给媒体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它在记者面前的表白恰恰证明了媒体的报道。首先,飞利浦承认在中国低价收购低质量的节能灯,其次,飞利浦以更换灯具的人力成本作为节能灯寿命的依据,显得可笑与牵强。业办人士说,飞利浦等于是承认自己在毁自己的品牌。
飞利浦没有给媒体一个满意的答复,它带给中国企业的“善意”也被严词拒绝了。飞利浦行政副总裁韦达浩先生表示,当飞利浦了解到中国厂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应诉程序有困难时,曾要求欧盟推迟最后期限,但是遭到欧盟委员会的拒绝。为了帮助中国企业,飞利浦愿意组织必要的专业人士和资源使中国厂商搞懂调查的过程,提供所要求的信息。
飞利浦要帮助中国企业的请求尚未得到中方的明确答复,6月16日,飞利浦高层官员真的率领从英国聘请的律师来到中国,与中国厂商及有关行业协会、政府官员会面,要帮中国企业。
这次会晤在飞利浦北京分公司进行,飞利浦驻欧盟办事处国际贸易处主任Carig Burchell率领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律师Lourdes Catrain及飞利浦中国集团多位官员与会,中方则有上海德士、深圳中电照明及其他厂商代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及有关政府官员。Carig Burchell表示,他此次带来的路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愿意免费为中国厂商代理诉讼。针对Carig Burchell的建议,中方厂商当即予以拒绝。他们表示,飞利浦告了我们,现在又要来帮我们,这让我们想不通,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中方厂商还表示,飞利浦此举就像是给一个快要饿死的人,送去了一碗带毒的饭,比鳄鱼的眼泪还恶毒。中方厂商当场严词拒绝了飞利浦的“善意”,并要求飞利浦撤诉。飞利浦表示,撤诉不可能。现场气氛一度紧绷。
飞利浦在中国厂商面前碰了壁,其聘请的律师只好返回欧洲。
甘愿受损,向飞利浦说“不”
中国企业奋起反击飞利浦的反倾销起诉,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个意义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打破了对外国投资者的盲目迷信,使人们意识到跨国公司也有其弱点,也会犯致命的错误;第二,部分中国企业冒着风险站起来向飞利浦说“不”,摆正了自己与飞利浦的合作关系。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说“不”。
吸引外资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有些地方为了吸引外资,用尽了一切办法,相关人员事事小心,生怕吓跑外资,生怕吸引不来外资。不知不觉中,人们的潜意识里对外资产生了一种盲目的迷信心理,这就使得有些人在与外国企业打交道时,预先摆出了低姿态。殊不知,外国企业之所以到中国投资,并不是因为你的态度好,而是因为中国的市场潜力巨大,又有优惠的条件。他们带来了资金,带来了先进的管理和技术,但首先一点他们是要赚钱的,如果中国没有钱赚,你就是跪在地上求,他也不会来。改革开放20多年,中国吸引外资越来越多,同样的,外国企业在中国赚的钱也成正比例增长,这是不争的事实。
飞利浦进入中国已经15年,众多的国内厂商与其有合作关系,而从去年厦华彩电对彩电案提出临时复审、第一个对飞利浦说“不”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站起来直面飞利浦。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企业是冒着风险与飞利浦抗争的,他们当中,有的被飞利浦终止合同,遭受了巨大损失,有的则可能丧失与飞利浦的合作关系。
如果说在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中,消费者向东芝说“不”并不会带来笔记本之外的损失,那么,中国厂商向飞利浦说“不”就等于是说,为了求得公平的地位,宁愿放弃自己的利益。
如果说向飞利浦说“不”,是中国企业与飞利浦“斗勇”,接下来的诉讼程序,则标志一场空前规模的“斗智”开始了。
实话实说,面对强大的跨国公司和繁琐的诉讼程序,中国企业斗勇有余,斗智不足,也许我们会败诉,会交一笔学费,但这却是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融入世界经济大潮的必须经历的一步。这一步,意义重大。
厦门东林挺直脊梁应诉
报道节能灯案,不能不提起厦门东林。
今年6月19日开始,欧盟4名官员到中国对9家节能灯企业展开市场经济地位核查,其中有一家民营企业-厦门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其生产的节能灯名称为萤火虫。不少人告诉记者,厦门东林是个很小的企业。等到记者到了这家工厂,才发现,虽然去年出口达350万美元,东林确实是一家小厂,就连其总经理贾强的专车,也不过是一辆价值10多万的两厢富康而已。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开富康车的民营企业家,在得知欧盟对中国节能灯提起反倾销起诉后,第一个赶到欧洲,请来洋律师参加应诉。6月26日、27日两天,欧盟两位官员到他的工厂进行了市场经济地位核查,贾强和他的下属不卑不亢,坦然应对,据理力争,让欧盟官员见识了中国民营企业家的风采和胆识。
贾强表示,他是今年5月15日得知欧盟将要对中国节能灯提起反倾销诉讼的,接着就赶到欧盟总部布鲁塞尔,一方面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开始着手请律师参加应诉。5月17日,欧盟正式向中方通报反倾销应诉代理协议。
5月23日,大律师约翰先生赶到厦门,帮助东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关材料,6月26日,另一名洋律师来到厦门,帮助东林应付欧盟的市场经济地位核查。
在欧盟官员核查期间,厦门东林为什么去应诉是他们感兴趣的话题。贾强告诉对方,因为他觉得自己搞的是市场经济,他一定要把企业的状况告诉欧盟,让他们看到真正的中国民营企业是如何做的。实际上中国的民营企业在一些方面已经过分地市场化了,然而欧盟还觉得我们是在政府的保护之下,这就使欧盟的一些企业趁机利用政府的无知为自己捞取好处。
贾强表示,欧盟官员来看工厂,是件好事。总体上讲,不管它承认不承认东林是市场经济,但是可以肯定,对方已经认同东林是没有受到任何政府的影响,是独立自主做生意的。
贾强表示,不管是什么结果,他准备9月份到欧盟召开一次听证会,当面介绍企业的情况。作为应诉企业,有这样的权利要求召开听证会,对方会派一个官员来听。
中国彩电、节能灯路在何方
代理7家中国彩电业应诉的布鲁塞尔VBB律师事务所中国籍律师付东辉在谈到彩电案时,多次使用“悲壮”一词。据他分析,此次彩电应诉,凶多吉少。因为除了厦华,其他彩电企业只能参加日落复审的应诉,日落复审只有取消或者维持反倾销税两种结果,欧盟当然不可能取消44.6%的高额反倾销税,因为这将导致中国彩电大举进入欧盟市场。
节能灯案也不太好,7月底,欧盟委员会对9家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企业作出裁决,裁定飞利浦在中国的合资企业上海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及另一家外资控股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另有5家获得分别裁决。这个裁决背后的含义是,欧盟对此案终裁时,一旦认定中国节能灯构成倾销,则只有飞利浦亚明及另一家外资企业有可能以零倾销税进入欧盟市场,其他上百家中国企业,将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其中5家的税率可能稍低一些。如果此案按照目前的形势继续发展下去,中国节能灯企业被赶出欧盟市场已成定局。
按照欧盟反倾销法规定,反倾销调查一般应在1年内结束,每一案件征收反倾销锐的期限为5年。欧盟对我节能灯展开反倾销调查的时间是今年5月17日,此案有可能在明年5月前结束,届时如果裁决中国企业倾销成立,则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征收的高额反倾销税将持续到2006年。
节能灯是绿色产品,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节能灯生产国之一。鉴于这种特殊的情况,记者分析,欧盟委员会在市场经济地位的裁决中别有用心。如果像彩电案那样对中国产品统一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致命名价廉物美的中国产品不能进入欧盟市场,这对欧盟及欧盟的消费者将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但同时,欧盟又不愿意目前这种上百家企业一起向欧盟出口的情况继续,于是给中国产品留下了两条大道(两个市场经济地位),外加5条小路(5家分别裁决。这样一来,中国节能灯既可以继续出口欧盟,其利益又被欧盟企业飞利浦占去大半,至于给5家中国企业的分别裁决,不过是点缀而已,在飞利浦零倾销税的强大竞争力面前,这5家企业弃守欧盟市场只是时间问题。
种种迹象表明,飞利浦正在为席卷中国节能灯产品作准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飞利浦关闭了它在本国荷兰的工厂,同时对设在波兰的工厂加大投资力度。波兰的劳动力成本远比荷兰低,该工厂将是飞利浦占领欧盟市场的大本营之一。据悉。该工厂目前已向上海、杭州等地的中国节能灯厂家大量采购电子镇流器件,中国企业由此成为飞利浦的零件制造商。第二,飞利浦继续采用老办法,向中国其它厂家采购节能灯。打上飞利浦的商标出口欧盟。飞利浦自称,1999年它向中国其它厂家采购了1500万只节能灯,相信今后这种采购的数量将大幅度上升。第三,此案裁决之后,中国数百家节能灯企业要么被迫转产,要么经营困难濒临倒闭。飞利浦可以借此机会挑选自己认为合格的厂家进行大肆的购并活动,快速扩大自己的生产量。
节能灯案进展到现在,数百家中国企业,数万工人,面临四条路:第一,转产其它产品。这是一些小企业的生存法宝,虽不甘心,却无可奈何;第二,仰人鼻息,成为飞利浦的产品制造商或零件制造商。这种寄人篱下的日子,好过不了;第三,开辟其他海外市场。这条路将异常艰难,而且还有遭到倾销指控的可能;第四,大力开发国内市场。这也有难度,因为市场开发是逐步进行的,欧盟封杀中国产品却是一步到位,中国的节能灯市场容量不可能一天之内扩大数倍。
其实,早在欧盟宣布对中国节能灯展开反倾销调查时,中国节能灯企业已经危机四伏。市场经济地位的裁决,让人们更加看清了这一点。不过有一点也许许多人没有想到,飞利浦借此机会,并不是想完全置中国企业于死地,而是淘汰大部分企业的同时,对那些骨骼健壮的收编之、改编之,为其所用。毕竟,节能灯是绿色产品,既造福欧盟百姓,又为飞利浦带来利润,何乐而不为?
多少年来,国人对外资企业怀有崇敬和感激之心,因为他们带来了资金,带来了技术,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为城乡居民的就业作出了贡献。但是很少有人点破外资进入中国的真正目的,他们是来赚钱的,他们赚走了大把大把的钱。甚至,为了赚钱,他们会使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招数。这些招数之恶毒,会让国人大吃一惊:天哪,原来老外这么黑!
飞利浦的面纱已被撕去,真正的面目暴露出来。这值得我们深深思考。彩电已被赶出欧盟市场多年,节能灯出口欧盟的生杀大权也将捏在别人手里。如果我们搞合资企业,搞出了这么个结果,被别人卡住了喉咙,这是我们当初的愿望吗?
(《视点》2000年第9期作者王义伟)
【作者简介:王义伟,中华工商时报机动组资深记者,被称为关注“飞利浦现象”的第一人。】
【附:2000年8月7日“迎接国际化挑战-应对欧盟反倾销研讨会”联合声明】
2000年8月7日,同中华工商时报社主办的“迎接国际化挑战-应对欧盟反倾销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经过认真的交流与讨论,与会的企业家、经济学家、法学家达成6点共识,兹声明如下:
一、1979年以来,中国产品在国际上已受到近400起倾销指控,给中国相关企业造成严重冲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居民的就业。我们呼吁全社会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加强协调指导,专家学者加强这一方面的研究,新闻媒体对此给予相应的关注。
二、我们呼吁所有出口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合法的程序、合理的价格开拓海外市场,创立中国产品良好的国际形象。
三、我们呼吁所有受到国外倾销指控的企业,以积极的态度参加应诉。各企业参加应诉的经验、教训及心得,应主动、无条件地相互交流、学习。
四、反倾销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贸易保护的合法手段,但我们反对有关国家借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我们反对狭隘的民主主义情绪,同时也反对不合法、不公正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五、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建立起来。我们对有关国家至今不肯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表示严重关切。同时,我们也坚决反对有关国家借口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继续采用第三替代方法对中国反倾销,尤其反对在继续采用第三国替代方法时不合法、不公正地计算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
六、我们认为本次研讨会对于中国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国际反倾销现状、增强中国企业的反倾销应变能力、增加企业界、学术界在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我们希望并支持中华工商时报社定期主办这样的研讨会,使之成为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国企业讨论并促进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合理化、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高级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