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沂水县质监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是高度重视。沂水县质监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执行“七个严禁”。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克己奉公”。严禁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出国(境)旅游;严禁私设“小金库”、违反财务制度和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三是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安排各项活动,严格禁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提倡节俭过节。
四是构建廉政监督机制。建立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分管制度,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立体监督网络,对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