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永吉县质监局根据吉林市质监局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的内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逐户检查,按条对照检查,要求企业坚决做到四个“严格落实”,一、严格落实质量控制制度;二、严格落实质量追溯制度;三、严格落实行业自律制度;四、严格落实市场退出制度,对诚信意识不强,产品质量不高的企业和个人,坚决责令整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中对小作坊的界定,把小作坊的确认条件逐条讲解给执法人员,并且把8项整治工作和《永吉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永吉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内容制成手册,发给各执法科室,要求全体执法人员立即行动起来,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划分的区域开展工作。确认永吉县内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9户。永吉县质监局逐一落实了监管人员,建立了档案,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工作中突出对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的监管,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现已检查小作坊19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户,检查一户规范一户,通过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使永吉县的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科学、规范,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