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8月15日,山东费县质监局召开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本次履责报告会有10家企业,20余人参加。
费县蒙味斋食品有限公司、费县蒙禾特色食品有限公司、费县王大山食品厂、费县沂蒙好风光煎饼厂、临沂书圣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法人代表,从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品处置、缺陷产品召回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公开履责报告,监管人员根据会前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情况,对报告内容进行了现场点评。
费县质监局赵金光副局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结合近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客观分析了食品安全形势,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即时一项“民心工程”、“良心工程”, 要把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的食品作为基本道德底线。作为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工程。二是要切实加强履行贯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食品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应从细节抓起,落实全员、全岗、全方位质量安全责任制,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是要确保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取得成效,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通过法人履责报告制度,广大企业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主体责任理念,狠抓食品质量安全,接纳社会评议,对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生产意义重大。履责报告不能至流于形式,各企业要将履责行为做到实处。
本次会议既是食品企业履职报告会,又是食品企业的经验交流会、业务培训会,是第一批履责报告会的延伸和升级。县局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引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