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1】67号)、山东省质监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质监特字【2011】267号)指示精神及济宁市质监局有关文件要求,鱼台县质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安排部署电梯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鱼台实际,此次检查以车站、商场、居民小区等设备使用强度较高,电梯事故和故障易发的地点为重点区域,以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为排查和治理重点,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对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精兵强将认真检查电梯设备是否注册登记、年度是否检验、检验合格标志是否悬挂、报警装置是否齐全、维修保养是否半月到场一次(查维修记录和保养合同)、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建立等情况。
此次电梯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鱼台县质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共检查全县所有57部电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并跟踪督促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集中解决了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督促使用单位完善了电梯管理制度,提高了乘用电梯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完善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为鱼台县电梯的平稳运行提供了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