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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江召开会议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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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通江县召开食品安全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题工作会议,通报2011年上半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及“打非”工作进展情况,就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各部门一要始终突出高压态势;二要始终突出工作重点;三要始终突出监管实效;四要始终突出联动执法。

  会议强调,一要筑牢道德防线,加强法规宣传和典型引导。二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部门联动、监管责任、日常监管、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三要明确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区分《食品安全法》未作详细规定的监管责任。四要加大源头管理;五要深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六要加强督查,落实保障。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规定有简单加工设施设备、属前店后厂、无就餐设施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管;店后无厂、只有经营行为的食品经营者以及学校小卖部、冷饮店、酒吧、茶楼自制餐饮、加油站经营食品者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有固定门市和就餐场所的小食店、快餐店、外卖盒饭、餐饮配送服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区食品流动摊贩在指定区域内经营的由住建局负责监管,超出指定区域的由住建局负责取缔;农村群体性聚餐和乡镇食品流动摊贩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城乡生活饮用水由水务部门负责监管;有固定场所的建筑工地食品和学校食堂监管主体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和教育局负责日常安全监管;机关企事业食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农贸市场及展销会举办者、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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