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对昆明4城区(盘龙、五华、官渡、西山)餐饮服务食品主要涉及凉菜、水产类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食醋、餐具、生活饮用水、米线、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火锅底料、辣椒酱(粉)、食用菌及鲜榨果汁的抽样工作,此次抽样工作到2011年10月结束,抽样任务为1800批。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车辆48台次,稽查人员240人次,对69家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抽样食品775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