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自年初生效以来,因其涉及领域广,立法程度严而成为各方关注焦点。7月5日,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再度宣布多项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各项条款。
按照新条款,有三方面值得关注:要求膳食补充剂生产商把新成分加入食品前,须向FDA报告该新成分的安全通知;扩大了FDA的监管权力和职责。自7月3日起,FDA获授权取消食品设施的注册资格,防止利用食品设施进口及出口食品,同时可对怀疑掺假或伪冒标签货品进行为期长达30天的行政扣留;FDA将与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合作检查产品、公司及原产地过往的资料,并用电子系统辨认并锁定包含走私食品的进口货物。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是美国食品监管体系的重大变革,立法之严前所未有,其涉及领域广,波及层次深,必将对我国输美食品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检验检疫专家建议,借助来自国外市场的压力,解决食品出口中存在的问题成为当下企业急需面临和破解的新课题,广大企业应有序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应积极了解美国对食品的新政策措施,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美方客户的沟通合作和信息交流,降低负面因素影响;另一方面,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的倾斜力度,把食品安全检查纳入风险控制的轨道,从生产、存储、运输等各个环节入手,有效制约产品。此外,政府部门应借助多方力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预警信息平台和反馈网络,创新监管模式,帮扶企业获取深层次的预警信息和防范出口风险,同时创造条件引导更多的国内检测机构顺利成为美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给产品顺利出口美国提供更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