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兰山区质监分局党风廉政建设,8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质监分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山东省、临沂市质监局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山东省、临沂市质监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肃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党风政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王建军副局长传达了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的通知》(临纪发[2011]30号),进一步重申了严格执行“禁酒令”的规定。带领大家学习了中纪委的“八严禁”和《廉政准则》,要求大家对照8个严禁和52个不准进行自查自纠。
代伟成书记传达学习了全市质监系统纪检监察会议精神,通报学习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文件、市纠风办文件和关于廉政备案登记的有关规定。
刘静副局长对全局人员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党风廉政工作严峻形势,就做好下半年行风建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每个人都要认真学习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廉洁自律模范;二是公开承诺,每个人当场写出廉政承诺书,分管领导同每位同志进行谈话,并建立廉政档案;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苗头性问题,立即纠正并给予通报,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