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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手在工业企业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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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手在工业企业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质量管理培训费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工业企业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对列入的普及性员工质量管理培训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意见》指出,大力提高工业产品质量是推动我国工业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满足社会物质和文化需要的战略任务。指导和鼓励工业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是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工业企业掌握和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还存在一些影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应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工业企业对质量管理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充分,针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质量培训和要求不足;全社会重视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缺乏对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基础性和系统性研究等。
 

  按照《意见》,我国争取在“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80%以上管理人员接受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和管理体系培训;50%以上一线员工掌握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和技巧;50%以上质量相关岗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100%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具备提供质量管理培训和辅导的能力。
 

  为了落实上述目标,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着力落实营造关心重视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各级各层次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等7个方面的工作。具体的措施包括: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在企业内部及产品供应商等可施加影响的范围内,通过建立标准、纳入考核目标等手段,持之以恒地推动先进质量方法和标准的应用,加大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力度;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检部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每年组织质量专家宣讲团活动,巡回宣讲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每两年组织一次质量知识竞赛,并表彰优胜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质量管理知识培训作为“银河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为中小企业培养质量技术管理骨干人员;质检部门会同行业协会要在生产许可、强制认证等市场准入中明确关键岗位人员的质量技能要求;质检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标准的研制、宣贯与推广,及时将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进行标准化,利用标准化手段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要大力推广QC小组、六西格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员工发现质量问题、解决质量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等。

作者:彭燮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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