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国家认监委获悉,认证认可义务监督员制度正式启动。26位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及企业管理者被聘用为首批认证认可义务监督员。
义务监督员的职权包括宣传认证认可相关知识、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认监委和各省级质检部门开展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有关情况。在工作范围内对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可机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认监部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及各级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认证认可工作公正性、规范性、有效性及认证认可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传递人民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及投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