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由福建省永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标准化院、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全省首个生态景区旅游服务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永泰生态景区旅游服务规范》通过专家审定。
该标准规定了资源保护和环境质量、经营与服务、制度与管理、温泉生态旅游、漂流生态旅游、峡谷生态旅游及服务质量的改进、评价与监督等要求,突出了生态景区的特色,从自然资源保护、人文资源保护以及环境质量等方面对生态景区进行规范。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引导和规范永泰生态旅游的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有效提高永泰县旅游市场竞争力,促进生态环境和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