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质监局坚持实行“寻抓手 促监管”的基本工作方法,有力保障辖区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
一是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抓手,推动监管。在日常督查工作中,不搞“一查了之”,而是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移交相关县区质监局,要求限期办理,及时反馈。
二是寻相关方质量信息抓手,推动监管。随时收集并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举报投诉等信息,组织相关县区质监局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对问题企业和产业进行检查,提高质量水平。
三是寻各种批示抓手,推动监管。如2011年6月份,根据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小麦原料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小麦为原料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企业各种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该局除交办和纳入质量信用记录外,还将对其法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化验人员及1名生产人员进行考试,2011年以来,已先后对23家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化验人员、生产人员,实行了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异地考试,对16个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了移交处理,收到了促进监管、强化企业安全责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