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使企业自觉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一是召开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全市16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17个基层局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了会议,认真研讨了《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二是与16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23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三是为企业设计制做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公示板、食品添加物质公示板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记录本,并督促企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