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发出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加强行业自律,全面提高酒类生产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通知指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酒类文章来源华夏酒报质量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酒协以及有关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领会《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强酒类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通知要求,各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坚决遵守政策法规,不生产不安全的产品,不经营不合格的商品。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依法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建立酒类产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酒类生产过程的领导责任,明确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认真排查酒类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法制观念,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酒类生产相关国家标准。
通知指出,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将继续完善促进行业自律、承担社会责任的日常工作机制。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在酿酒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适时推进“全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推荐品牌”活动;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推进打假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制定《葡萄酒产业发展规划》及行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推进酿酒葡萄种植规范化;加强酒类安全科技研究,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鼓励科研机构开展酒类产品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动行业自律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