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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我国逐步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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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起,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2008年1月1日起,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将全面实行该规定。在首批政府绿色清单中,打印机类产品只有4种品牌入选。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的内容,采购清单在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和产品技术性能、信誉度及市场成熟度的情况下,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选取确定。目前共涉及14大类近千种产品。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有4个被环保认证的品牌,复印机只有两个品牌。

  记者从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打印显象应用分会获悉,南京富士通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理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被列为打印机、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采购选择品牌。与同类产品相比,这些品牌产品的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均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这也是其顺利通过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并入围绿色清单的原因。

  据了解,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等同的条件下,各级政府应当优先采购绿色清单中的产品。“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采购的,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没有完全覆盖所有环境标志的产品,它由企业自愿申请,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选取。”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采购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补充符合要求的环境标志产品名单和范围,促进绿色产品采购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对那些已列入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如果其已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期,或生产过程中环境技术指标达不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将失去被优先采购的资格。

  专家指出,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实施,有利于鼓励企业生产可回收、低污染、省资源的产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公民环保意识的提高,但同时也对政府采购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介绍,政府绿色采购的概念早在几年前就已提出,但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措施。美国、丹麦、加拿大等国家都制定相关法律,要求优先采购经过环境认证的产品,日本政府甚至实行了强制采购政策。
作者:王惜纯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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