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香港游新规定:须发行程表标明细节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抵制低价团,保证内地游客的利益,香港旅游业议会日前通过新的接待规定,接待入境团的旅行社必须提前向旅客派发行程表,标明具体行程、住宿及购物等细节安排,否则旅行社将被处以最高20万港元的罚款。据悉,新规定会在春节黄金周前实施。 

  据了解,香港旅游业议会去年接到的入境旅客投诉共714宗,较前年增加逾四分之一,其中对购物的投诉占很大比例。针对内地旅客指被强迫购物的事件连连发生,议会理事会通过新规定,团员抵港后,导游必须派发行程表,罗列行程、住宿和购物等细节,并要订明旅客可自由购物,又会提醒旅客享有“14天购物保障”。 

  据悉,新措施于2月15日春节黄金周前实施,相关旅行社要将行程交给议会登记,违规旅行社将被罚款5万至20万港元。

作者:刘春蕾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