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西省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自餐饮监管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消除隐患,餐饮服务单位饮食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据了解,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去年6月承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后,逐步探索出了“建立餐饮监管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通报”的监管措施,确立了“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黑名单制度实施原则和思路,并在监管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和规范了这一监管举措。
截至目前,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先后发布了5期监管公告,涉及19家问题突出的大型饭店、10家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幼儿园等。被公开曝光的餐饮单位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管频次和监督抽检频次,一年内量化分级不得评为A级,不得作为重大活动的接待单位。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有效地震慑了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了对餐饮单位监管由过去的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的转变,较好地打开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