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卫生厅、公安厅、工信委、工商局、通信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身实际,联合制定了《江西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目前,江西省已经全面启动了全省药品专项整治评估工作。此次检查评估的对象为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江西省将用三个月的时间,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切实促进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2011年9月30日前,将根据检查评估的结果,对11个设区市进行综合排序,形成《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报告》上报江西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