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根据国内受损企业的申请,商务部适时对5种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商务部还对2006年以前立案的8种进口倾销产品作出终裁决定,裁定这些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征收反倾销税。此外,商务部也根据事实,依法终止了对进口的三元乙丙橡胶和未漂白牛皮箱纸板两种进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在相关调查工作中,商务部遵循WTO有关规则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合理地运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贸易救济措施,积极维护国内产业安全。
据统计,从1997年我国开始对进口新闻纸采取第一起反倾销措施,到2006年底,我国共对来自24个国家和地区的44种进口产品发起47起反倾销调查。对32起反倾销案作出了肯定性裁决,加征反倾销税;无损害裁决2起,终止调查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