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信息工作,环境保护部决定制定《环境信息网络验收规范》、《环境数据集加工汇交流程》、《环境信息系统数据库访问接口规范》和《环境信息系统测试与验收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1年8月1日前反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朱静
联系电话:(010)84916165
附件:1、《环境信息网络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