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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开展人造板生产加工企业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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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打击人造板产品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提高人造板产品及相关制品的质量,规范许可证产品的生产行为,近日,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人造板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活动。

  人造板以其美观防潮、经济实用、安装方便等诸多优点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查处无证生产和使用无证人造板;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生产人造板;企业是否按照相关的实施细则组织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全以及产品出厂是否按要求进行检验;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检查中的同时,执法人员随机进行了抽样,结果表明,人造板的质量不容乐观:

  一是甲醛释放量超标。常用的人造板在加工过程中均经过涂胶工序,生产厂家为追求更高的利润额,往往采用低成本的劣质胶,导致板材甲醛释放量超标。

  二是胶合强度、横向静曲强度不合格。由于板芯材质不合格、施胶量不足、胶拼工艺不合理等,胶合强度、横向静曲强度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

  三是含水率超标。使用的原料干燥程度不符合要求,如杨木采用天然干燥,含水率高且不均匀,易导致产品含水率超标。

  四是标签标识问题突出。包装标识不合格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无外包标签及标识;标识标注内容不全,如未标注产品甲醛释放级别、无生产日期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不仅仅只是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帮助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提高工人技术水平,积极帮助企业进行申证,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对已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做好跟踪服务,防止企业出现获证后放松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滑坡的现象,促进企业持续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而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人造板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限期办证。

  下一步,平邑县质监局将积极做好跟踪服务,组织力量积极帮助企业进行申证,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对已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企业出现获证后放松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滑坡的现象,促进企业持续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作者:徐希芳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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